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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二〇一二年南京市建筑施工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二〇一二年南京市建筑施工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市建委工作部署,为做好2012年建筑施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项目

2012年南京市建筑施工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分6个专业申报:具体为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理、质量监督、建筑装饰装修、混凝土。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建筑施工工程中级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建筑施工工程中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应符合《南京市建筑施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办〔2010〕9号)文中的规定<资格条件可从南京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中获取。

建筑施工工程高级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高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应符合《江苏省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0〕9号)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可从江苏建设人才网(www.jschr.gov.cn)职称评审栏目中获取,或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jscin.gov.cn)。

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一)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前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助理城市规划师)资格后,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以下学历者经考核合格者可初定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

(1)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

(2)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申报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部)级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主要发明人,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

职称计算机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历)。

2.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报送评审材料内容

申报的评审材料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填写市职称办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中级一式两份,申报高级一式三份(正反两面印制)。

2.填写《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二份(用A4纸正反两面印制,单位盖章)。

3.填写《南京市建筑施工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汇总表一份,此表见附件,申报材料时须将名册表格下载填写好,纸质表经单位盖章后上报,并将电子表格上报电子信箱:jiaohongxia@jnjg.gov.cn,或经U盘上报。

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规定要求分两个分册整理装订。

第一分册材料的装订顺序:

4.任职期间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申报中级破格人员为年度考核表和破格申报表)。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需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历证书)

6.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7.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关证明复印件(不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

8.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中级为助理工程师,高级为工程师)

9.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聘书复印件。

10.获各类奖励证书复印件。

11.现职称评审表原件(申报中级为助理工程师表,申报高级为工程师表)。

12.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分册的装订顺序:

13.申报人员应提供代表本人专业水平的业绩和成果材料。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命文件、协议合同、竣工验收单、图纸以及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

14.任现职以来的有代表的论文、论著等。论文、论著符合省市中、高级资格评审条件。

15.破格晋升人员按规定写明申报破格评审理由,并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说明材料。

四、报送评审材料几点要求

(一)上述报送的材料除1、2、3项不用装订外,其它材料均需按目录顺序按两个分册装订,材料袋需贴封面(见附件),封面需填写相应的内容。

(二)各单位要严格审查原件,原件与复印件要一致,对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报送一份《承诺书》,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有关材料的具体要求:

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等)

1.设计图纸。一般只需附图签。要能够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2.论著、译著、杂志。合著的著作或译著以及杂志只须附主要页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等),并由单位盖章。发表论文的原件在报送材料时一并提交审核。

3.业绩部分。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效果的证明;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了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等。

(四)《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应与所有填写表中内容一致。申报专业要力求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专业相一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的申报评审(学科)栏专业要与申报名册中的“申报专业”栏和申报档案袋上贴的封面上的申报专业一致。网上申报内容要与书面申报内容相一致。

(五)网上申报要求:各单位申报人员要通过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网进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的信息、人数要完全一致《主管部门选填“市建委<原建工局>”》。

(六)今年无助工证的,本科满5年、大专满7年且企业聘助工满4年;从明年开始逐步过渡,没有的单位要作说明,到2014年申报中级的必须有助级证书及评审表原件,符合初聘条件的要及时去区职称办办理。

(七)电子表格填写说明:

(1)采用EXCEL表格制作完成;

(2)数据信息栏目格式设置为文本格式;

(3)出生年月、毕业时间、工作时间、职称取得时间等涉及时间的填写方式用年、月4位数表示(例:1978年5月8日,即填写为7805;又如:2005年10月8日,即填写为0510);

(4)中高级分开汇总,不要放在同一张表上。

五、报送材料时间

为了做好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建委要求,报送材料时间:6月25日开始,截止7月20日。为保证评审材料及时报送和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单位将统一收集的材料按时报送至区建工局人事教育科1308室,超时一律不接收。联系人:周樱、焦红霞,联系电话:52164058、52763500,为方便联系,各申报单位可以加入QQ群号7785353,相互交流。

六、评审收费标准:

评审费按照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收取评审费、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高级500元,中级300元,请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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