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集团文化
·防欺诈提醒
·承接工程范围(企业资质)
·企业董事长简介
 
 
  友情链接
 
 
 
              公司新闻  
关于做好项目部、分公司春节后复工开工文明施工工作的通知


 

公司项目部、分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建工局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切实做好春节后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努力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我公司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13〕32号)、《江宁区关于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通知。

一、规定标准

(一)方案编制

各施工项目部必须编制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组织设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围挡的设计;现场工程标志牌的设计;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硬化、道路等单体设计;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粉尘、噪音控制措施;施工区域内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的建、构筑物的保护;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二)施工现场围挡设置

1.所有施工现场一律采取围挡措施,围挡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封闭设置,设置高度应符合下述标准:东山主城区、开发园区及主要干道两侧的建筑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其他区域不低于1.8m,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

2.施工围挡不得占用人行道,采用污水阻隔形式防止施工污水流出路面。道路拐弯处围挡要采用透明层网格形式,保障行车视线。围挡大门应当采用封闭门扇,且应当符合消防要求。

(三)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道路设置

1.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搭设简易的门楼,门楼上应有工程名称和施工企业标识,在醒目位置设置“七牌两图”。

2.施工现场进出口、场内主要道路、操作场地以及与场内主要存放物料场之间的道路一律采用混凝土硬化措施,其他区域结合施工实际平整场地。场内道路宽度不小于5m,厚度能承受通行车辆的最大荷载量。

3.车辆进出口大门内侧处应当设置长8m,宽6m的车辆冲洗台,四周设置排水沟并上盖钢篦,并设有两级沉淀池,配置专用车辆冲洗工具和专人负责保洁,建立车辆冲洗台账,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现场,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清洁。

(四)施工区域设置

1.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和废水回收利用设施,防止污水、污泥污染周边道路、堵塞排水管道。

2.施工现场的场区应干净整齐,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一律库存,不得露天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的堆放,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m的堆放池,并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3.建筑物外围脚手架应跟上主体进度,并同步张挂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要求的全封闭绿色安全立网和水平防护架,防止高空坠物和建筑粉尘飞扬。安全立网应当定期冲洗,保持清洁。

(五)渣土运输管理

所有渣土运输必须按照江宁区《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必须做到“四有两不”(有围挡、有硬化、有冲洗设施、有保洁人员、车轮车身不带泥、后挡板不超高)。不准运输手续不全、装运不密闭、车况不佳、车容不洁等驶出工地。


版权所有:南京海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网站管理 苏ICP备20020688号-1